足球联邦联赛(德甲)和第二足球联邦联赛(德乙)奉行的是“50+1”的运营政策,
在此之前,所有的德甲俱乐部全都是会员制俱乐部,意味着俱乐部是以非盈利的方式运营;
在那之后,俱乐部依然是会员制,但是俱乐部下属球队可以变成股份制公司,允许俱乐部变卖股份来获取更多资金用于球队的投入和建设。
当然,这条规则也存在豁免权:如果某个人或公司已连续20年为俱乐部注入大量资金,则其有可能拥有俱乐部的控股权。此例外适用于由制药公司拜耳所有的勒沃库森,以及由汽车制造商大众汽车拥有的沃尔夫斯堡,因为这两支远在德甲联赛成立之前便一直由其母公司所有。
在2015年,德国足球联盟亦正式批准SAP公司的共同创办人迪特马·霍普接管霍芬海姆。
“50+1”规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直接杜绝了外资通过大量注资来改变德国足球联盟注重本土年轻人培养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确保德甲和德乙的俱乐部更多为德国足球和社区服务,而非仅仅为资本和成绩服务。
作为德甲和德乙的运营公司,Deutsche Fussball Liga GmbH(德国足球职业联赛)不受任何外力影响——换句话说,德国政府无法向DFL直接施压。
也就是说:即便中国资本注资购买了一家德乙的俱乐部,也无法获得运营主导权。
那么,为了让中资完全获得运营主导权,我们需要开个金手指:假设目前的德国政府和DFL都迫切想要发展对华友好关系,计划要在讨好中国人的情况下赚更多中国人的钱(打出来这句话的时候我都想笑),从而给出一个豁免权,让中国资本可以在不受“50+1”规则的基础上收购一家德甲或者德乙的俱乐部。
近十一年来,如果不算拜仁出售给奥迪和安联股份的话,我的脑子里只有两个跟德国足球有关股权交易案例:一个是在2019年,首都的柏林赫塔俱乐部先后两次向德国富豪温德霍斯麾下的欧洲的投资管理公司Tennor出售共计64.7%的股份,金额达3.74亿欧元。
结果...上赛季,柏林赫塔差点降级,而温德霍斯本人则刚刚被柏林赫塔的球迷赶走
另一个则是发生在11年前,当时还在德乙的慕尼黑1860濒临破产。俱乐部危急存亡之际,一位名叫哈桑·伊斯梅克的约旦商人以其公司HAM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名义斥资1800万欧元收购了慕尼黑1860合资股份有限公司60%的股份。不过,根据法律规定:伊斯梅克只拥有49%的投票权。
这就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德国足坛,傲慢的日耳曼人发自内心地反感这种试图只手遮天的投资人或企业,将他们视作破坏德国足球传统价值观的祸害。
像霍普这种支持家乡俱乐部的“慈善行为”都会引起如此强烈的反感,更不用说是一个来自中东地区的投机者了。
于是,每当在有慕尼黑1860的比赛时,球迷们就齐声反对哈桑;舆论则对慕尼黑1860的连年保级喜闻乐见;哪怕在俱乐部内,俱乐部主席都跟他势同水火,根本就没有合作,有的只是两个阵营之间的角力。
在折腾了几年后,慕尼黑1860在哈桑投入超过6000万欧元的情况下成功降入丙级联赛,又因为在指定日期内未能付款取得丙组牌照,而再降一级到德国地区足球联赛(巴伐利亚)参与2017/18赛季。
不考虑场外因素,只说经费问题:2022年,国家体育总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40,000.75万元,约为44亿元。
体育竞赛支出预算约为13,359.44万元。这其实就是红山口会议后中国男子足球不得不职业化的根本原因——体总的存在价值就是“金牌战略”,我引用当年奥运战略文件里的原话:
“目前我国竞技体育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总体实力亟待加强,从80年代以来参加3届夏季奥运会的成绩和项目发展水平来看,我国具有夺取金牌实力的项目平均仅有8个大项,进入前3名的小项为60项左右,占奥运会奖牌总数的8%,冬季奥运项目仅有少数小项达到世界水平;运动项目发展不平衡,某些优势项目一直未能走出低谷,男子项目仍然是薄弱环节,篮、排球等重点集体项目队伍萎缩,增加了发展的难度;体育尖子和后备人才严重不足,经费短缺。”
而中国男子足球无法满足“小、巧、难、女、少”的金牌战略。所以,中国男足需要去自力更生;中国女足由于在当时还有冲击奖牌的能力,所以被体制所保留。
但是,由于中国足球超级联赛是目前中国体育产业最赚钱的商业联赛,所以,主管部门需要通过中超公司进行转移支付,吸收资金,从而去更好地去服务奥运金牌战略。
您可倒好,一旦取消了国内联赛,不但没有了赚钱机器,还准备让男足队员回归整个体制,在不考虑工资和编制预算的情况下花掉几乎整个财政拨款的十分之一到一半起去补贴一个根本没可能出成绩的项目。
德国联赛规定每一个俱乐部:“非欧盟球员”最多注册4名,最多同时上场3名;青训方面,每队的一线名本土球员,其中至少包括4名本队青训队员和8名本国青训队员。
就算这个条款依然给到了豁免权,允许该俱乐部全华班。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运营问题
根据谢晖在亚琛的经历:在谢晖刚去的时候,亚琛的人口不过20万人。但是,常年在乙级联赛征战的亚琛却拥有一座能够容纳21300的主场,蒂沃利体育场。每当比赛日时,整个小城都会被“马铃薯甲虫”们填满。
“在这里,足球不单单是体育,它是一种信仰。在这里,足球是人们对于责任、团队、执着和信念的完美诠释。它似乎高于生命,但却又敬畏生命。 几乎每个主场开赛都会有默哀仪式。
每一位曾经为阿莱曼尼亚付出过的人,不分贵贱,不分种族,当他们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灵魂都能得到球场里每个人的祝福和祈祷。当球迷们高唱着【We will survive】的时候,你才能理解为什么在这里,获得胜利并不是最重要的。
它超越了运动的范畴,上升到了形而上。无论球队在任何级别的联赛,球迷对他的爱都是义无反顾的。在这片土地上,足球的背后,有着一种不可否认的,某种强大的力量。”
当年,德国足协同意让中国20岁以下国青队参加地区联赛的事情尚且引发了巨大争议,险些引发外交冲突。
收入部分,在刨开这支几乎不可能有太多门票营收、商业收入和转会收入后,年收入应在2800万欧元上下,缩水起码近30%(其实我觉得可能赞助商都不太会存在);
支出部分,刨开转会支出,可以省10%的运营费用,每年支出在3920万欧。
平均下来:即便有降级豁免权,外加无视财政公平法案,每年还需要搭上1100万欧作为补贴。
奇招怪招的招数先放一放。足球发展已有它的规律,遵循规律是唯一出路。发展青训,规范职业联赛,咱们先埋头做这两件事,做好了中国足球想不进步都难。
一个中国太大了,面积都快赶上欧洲了,如果以全国范围为基础开展联赛,那注定登上全国联赛只能是金字塔尖的人,而这些人是否真的是尖子则不一定,因为整个全国联赛背后的商业利益分配问题,过窄的出路以及目前的选拔机制一定会错过很多好苗子。中国足球最好就是学习欧洲,以地区为基础开展联赛(欧洲各国联赛),比如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华中分别成立地区足协来开展,沿海华东华南等经济发达可能还可以分的更细,西北因为欠发达原因可以和华北西南合并,总体的思路就是尽量平衡,保证每个地区的顶级联赛都具备较高的商业开发价值,以地区为顶层设计联赛和地区杯赛,根据地区注册球员和俱乐部情况,下设二级三级甚至四级联赛在往下可下设省级联赛/市级联赛开展,在地区之上设立全国性质的杯赛(欧冠,欧联),全国杯赛前四参加亚冠。各地区顶级联赛由各地区联赛顶级俱乐部共同组建的联赛公司进行管理以竞技观赏性和商业化为主,国家足协和地区足协不得插手顶级联赛商业运营,但竞技管理由联赛公司和地区足协共同管理(英超公司和足总运营模式),顶级联赛以下的低级别联赛由地区足协组织管理以培养青年球员为主。全国杯赛由国家足协和地区足协共同成立管理公司开展运营或者招标由第三方管理营销公司代理商业运营(学习欧冠运营)。将全国联赛改革为地区联赛,能最大程度开发增加各地区职业足球人口,更多的职业联赛能为职业球员提供更多的出路,地区面积相对较小,有利于减小俱乐部运营成本,能更好的将基层足球开展到区县甚至有些大一点的街道!深入到区县也能吸收当地小赞助商参与进来,积少成多最终能把资金都吸纳到足球基层中去,英格兰联赛系统最大的成功就是将基层足球开展进了区县甚至街道一级!深入基层的足球低级别联赛就像毛细血管一样为顶层联赛、国字号球队输送球员,而各地区顶级联赛和全国性质杯赛则可放手进行以商业为主的策略,吸引更多资金进入,从而形成良性循环,顶级联赛以下低级别联赛以本地化和培养青年球员为主,顶级联赛则以竞技和商业为主为整个联赛系统赚钱。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有足够大面积和足够多的人口支持每个地区分别开展自己地区的联赛系统,而完全不必以全国为基础开展全国性联赛,全国性联赛球员出路窄,整个中超只能提供18*25 450个顶级球员位置,一套全国联赛要兼顾培养国字号球员,还要进行商业化开发,一个中超俱乐部即便理性投入,一个中超球队的运营那也是天文数字,门槛过高,导致一般想投入的小规模赞助商、投资人只能望而却步!而改革以地区联赛,则可以很大程度的降低一个俱乐部运营成本,也能使一些小俱乐部可以只专注开发本地,吸纳本地小规模的赞助商、投资人,从而使得更多资金进入基层足球,培养出更多职业球员苗子。假设改革为地区开展联赛,按照目前中国地区分法,华北、东、南、中,西南、西北,就是18*25*6,2700个顶级职业球员位置,多出整整6倍!甚至像华东华南这些经济发达人口众多地区,还可以再细分地区开展联赛,那顶级联赛职业球员位置还可以更多!顶级职业球员多了,还不能选出25个高水平的国字号吗?!也许分地区的话,疆藏青蒙四个省份会遇到很多困难,因为本来地区欠发达,商业价值不高,那就将这些地区作单独规划嘛,并入其他地区也好,专门提供通道往其他地区输送青年球员也罢,只要总体设计出来了,总会有办法来带动这些落后地区的。